药物流产终止早孕并非适用于所有育龄妇女,该方法经临床验证有10%左右的失败率。且对宫内环妊娠、以及妊娠合并青光眼、收缩压大于140mmHg、长期服用某些药物、心血管疾患、哮喘,口服避孕药停药少于3个月者,均不可使用。
目前,药物流产终止早孕方法已在许多医院应用,并已取得良好的效果。但有几个问题须提醒患者注意:
(1)口服药物时,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进行;
(2)服第二次药物后,应在医院观察6小时。若6小时后仍未流产者,回家后应注意阴道出血量及排出物。阴道出血较多者要及时返诊,若有排出物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检查;(3)定期到医院随访,发现问题及早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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